法律问答

买的进口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

消费者维权
2023-12-15 11: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第
    一、看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不仅要与外文内容完全相同,还必须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和固体物含量,原产国家或地区,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指南、制造、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在中国国内的总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等。第
    二、看是否贴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CIQ”是“中国检验检疫”的缩写,该防伪标志是从2000年开始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统一加贴的。第三,看经销商有无“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的,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只有货证相符,才能证明该食品是真正进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
    一般的处理的办法就是海关拒绝报关退回处理,无主有害的货物就地销毁,有的国内贴标,当然如果前期没有做任何标签备案审核,那么这个处理周期可能会有些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一般的处理的办法就是海关拒绝报关退回处理,无主有害的货物就地销毁,有的国内贴标,当然如果前期没有做任何标签备案审核,那么这个处理周期可能会有些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