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证的付款应怎么办理

国际贸易
2023-12-15 11: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证的付款的办理是: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及时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开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的,对即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四条
    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及时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开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的,对即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受益人直接交单时,本节下同);对远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支付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
  • 信用证为一种付款承诺,通常由开证行开给受益人,且附有一定的条件。我国《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前款规定的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 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开证行,当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开证行将负责直接对受益人付款。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发现不符点的,可以拒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
    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
    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证行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不符点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时,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