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房子不动产证如何办理

2023-12-15 1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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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房子房产证的办理过程具体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4、审核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颁发所有权证书。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老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4、审验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房屋不动产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验核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发放不动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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