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15 12: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住所;
    (2)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3)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
    (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法律分析:法律层面并没有关于共同生活的具体概念。一般司法实践中,共同生活指的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且对外表现为公开宣告是夫妻。目前我国已经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说法,合法的夫妻应当进行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对外也以夫妻名义相称,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