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中连带担保人的保证期间怎么约定,怎么写

抵押担保
2023-12-15 12: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中担保人的写法:
    1、首先要说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是最重要的;
    2、是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所有附属主债权的费用,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担保期限按照约定执行。
    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在撰写有担保的借条时,需要明确注意如下几点:
    1、写明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方便在债务逾期的时候进行追索;
    2、明确写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字样,并写明保证期间;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写明担保范围,除了本金、利息外,因追索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担保人也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在撰写有担保的借条时,需要明确注意如下几点:
    1、写明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方便在债务逾期的时候进行追索
    2、明确写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字样,并写明保证期间,一般建议为2年
    3、写明担保范围,除了本金、利息外,因追索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担保人也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