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程款的方式一般分为四种,包括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目标结算的方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支付工程款的方式一般分为四种,包括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目标结算的方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
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