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复婚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
2023-12-15 1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复婚需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第
    一、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第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第
    四、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复婚需要以下证件:
    当事人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法律依据:《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办事程序有审核申报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
    2003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