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用管道堵塞反污水浸泡地板损失是否向物业追讨

业主维权
2023-12-15 13: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你要确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物业公司有无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能够要求他们承受维修职责,将其修复;如果给你导致损失,能够要求他们赔偿;如果给你带来生活不便,能够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光复状;
    2、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而是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比如市政局、自来水公司,那你就要找他们解决问题,承受相应的职责;
    3、现在物业公司诉讼你,那么,你能够根据情况作出分别的应对。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那么,你能够反诉他,要求其承受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无职责,那么,你就直接把物业费交了,再去诉讼对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有职责的单位,不就没问题了?
    4、不顾物业有无职责,你的物业费迟早是要交的。建议你将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和欠缴物业费作为分别的法律关系,分为两件事分隔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
    1、首先你要确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物业公司有无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能够要求他们承受维修职责,将其修复;如果给你导致损失,能够要求他们赔偿;如果给你带来生活不便,能够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光复状;
    2、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而是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比如市政局、自来水公司,那你就要找他们解决问题,承受相应的职责;
    3、现在物业公司诉讼你,那么,你能够根据情况作出分别的应对。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那么,你能够反诉他,要求其承受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无职责,那么,你就直接把物业费交了,再去诉讼对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有职责的单位,不就没问题了?
    4、不顾物业有无职责,你的物业费迟早是要交的。建议你将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和欠缴物业费作为分别的法律关系,分为两件事分隔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一般由责任方负责,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自然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人为损坏,应由侵权人负责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