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服能提诉讼。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起诉权利,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当事人对首次
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结论不服的,除提起诉讼以外,还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