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种植大户首先赊欠种子款、当时没有打欠条,只在货款单末付款后签了名字,后来要款时强行不按原签了名价格结算,他说只有按照他的结算价格才与我结账,当时没有办法,我只好按照他的方法要回了部分欠款,剩余的然后他打了2万元的欠条后,而且还强迫我写明与他的农资欠款2017年全清,现在我按他的结算价与原来货单签了名字的结算价差价还有2万多元,请问律师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我的未打欠条的2万多元能购追回吗

2019-06-22 20:58: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追讨难度会变大。
    1、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
    2、如果对方不认可,没有借条,如果有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据,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追回,这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
    3、如果你们之间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也不予认可,那么该债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4、任何纠纷,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省时省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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