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都在外地,离婚可以在工作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3-12-15 1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还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只能回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 是否可以在外地打工的地方办离婚手续要看情况。
    如果外地打工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就可以在该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是的,只能到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可以在外地打工的地方办离婚手续,但是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就等同于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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