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所不收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行政处罚
2023-12-15 16: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收。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拘留所将受拘留处罚的当事人拒收后,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应予执行,因涉及到相关原因被拘留所拒收的,可以暂不予执行,但后期可以继续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公安机关违法拘留人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拘留所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九条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
    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 拘留所经检查,发现被拘留人员不符合拘留条件的,可以拒收当事人,并且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