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莞社保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在广州的医院使用吗?

社会保险
2023-12-15 1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虽然目前政策上已经允许医保卡异地转移了,但是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医保卡异地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至于具体操作流程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打电话咨询确认,以他们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广州的医保卡不可以在外省使用。由于目前医疗保险还未实行市级统筹,广州的医保卡只能在广州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而不能在外地使用。广州医保卡的使用范围:
    一、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
    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二、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三、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四、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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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社保卡可以异地使用。
    异地社保就医需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法律依据:《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的:
    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
    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
    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