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权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

侵权赔偿
2023-12-15 16: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这些:
    1、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
    4、其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侵权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这些:
    1、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
    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对于侵权责任,法定的免责事由应有:
    1、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
    4、其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