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业务一般有咨询及文书服务(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专项法律服务(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建筑与房地产专项法律服务等),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商务
资信调查等)。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相对应,是指律师接受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
非诉讼业务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
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
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