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北京没有自己购房,配偶是吃低保的有稳定的廉租房,这样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吗?

2023-12-15 17:26: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迁入户口:
    1、当事人在当地购房后,在房产面积、总价、迁入户口的人数等符合当地入户要求的前提下,户口是可以迁入房产挂靠的;
    2、由于购房入户的条件在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内,都会有所区别,因此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3、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目前是不可以的。我国现行生效的法律没有居住权这一项权利,通过租房或者申请公租房只是取得了居住的权利。是否能够迁入户口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条件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进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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