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出去打工老板不给工资给写了一个欠条,能起诉吗

2019-06-22 23:5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可以直接拿欠条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发工资时间发工资就算是拖欠工资。所以,不用管现在老板给打欠条是不是在拖欠你薪水,只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具体按如下:

    (1)先找公司或者老板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找有关部门调解。如果双方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双方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找有关机关投诉。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那员工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也不要一筹莫展,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应对欠薪的主要方法为: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
  • 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么有两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对方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需要按照应付工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两种方式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一样。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那么应该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已经支付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证明的。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并且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为劳动部门有细致的规定,您可以向其直接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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