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形成代物清偿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抵押担保
2023-12-15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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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物清偿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
    4、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 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代物清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
    4、须清偿受领人现实受领他种给付。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代物清偿的要件:
    1、必须有原债务存在;
    2、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必须有当事人双方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
    4、必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代物清偿系以清偿原债务为目的而负担新债务。
    因而代物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原债务存在,代物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原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代物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能成立。
    此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了新债务,可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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