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5 20: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程序:
    1、会前:会议筹备、会议通知、会前检查;
    2、会中:审议及决议审议及表决,会议记录及签字;
    3、会后:善后。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是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给所有的股东等。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进行主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 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为:
    1.在会议前,应当进行会议筹备,确定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还要进行会议通知以及会前检视。
    2.在会议中,会开展审议及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