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条件如下:
1、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的类型主要包括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法律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