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2012年的时候在苏州工业园区交过公积金,现在能取出来吗

社会保险
2023-12-16 02: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苏州公积金提取有以下条件: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
    1、购房优惠,包括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买房以及帮子女买房等;
    2、租房优惠,公积金可申请用来支付房租,以及入驻政府的公租房的房租;
    3、装修提取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咨询;
    4、销户直接提取公积金。如果既没有买房、租房意愿时,可以考虑销户一次性提取,当养老金使用等;
    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可提取公积金;
    6、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治疗使用。


  •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出来,但要符合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等的都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可以取出来的,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按法律规定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