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是不是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12-16 05:08:0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下情况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民事诉讼是不是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其他问题
民事诉讼是不是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