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伤情鉴定。若案情复杂或鉴定材料短缺,可以适当
延长鉴定期限。不规定具体鉴定期限,是防止急于追示鉴
定结果,造成错案发生等情况发生。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关规定: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