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转让后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吗

股权转让
2023-12-16 0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转让后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也无需办理工商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股份转让后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多半数的同意,自变更之日起的三十天内进行变更登记,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和材料。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份转让后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转让人一股二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是法定的程序进行,并且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