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以前上大专是学校把户口转走的,再转回来时已不能在是农业户口了,现在娘家农村拆迁我能分到房子么?户口在娘家派出所且常住家里。本人没有工作。女儿户口本来随我后来因上学迁出,如果我能分到的话孩子能分到吗?

2019-06-23 03:1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
    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
    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因为我们国家的属于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农村,你对于承包权是无权分割,但对于承包的收益,在你父母过世后你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 户口迁移以后,若市内户口迁移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还是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重办身份证;若跨区甚至跨省份户口迁移的,那么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也是需要带上新的户口簿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进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3,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
  •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这和当事人双方是初婚还是再婚,没有任何关系;  新生儿申报户口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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