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违建房,规定是什么

业主维权
2023-12-16 07: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建房是指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建造的房屋,它包括:
    1、未经审批就擅自建造的房屋;
    2、多处宅基地建房;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筑物;
    5、临时建筑改建成永久性建筑;
    6、违反城乡建设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违建房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包括有违章搭建、违章建筑。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章搭建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对于违建房,法律没有规定补办手续的途径,而直接规定对于违建房应该直接交有关部门处理。法律依据:《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
    (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章建筑,由公安部门处理或由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 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