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阜南县一事业单位职工,现在因为某些原因影响到工作,现在想辞职,1985年底当兵,后转为志愿兵,2000年转业安置的,单位好像是14年开始交个人保险的,请问社保怎么算?哪些时间视为参保时间?谢谢

2023-12-16 07:38: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我国应届毕业生的工龄期限以实际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公务员以办理人事代理的时间开始计算,一直到退出代理或退休为止,可以累计。普通企业、私营单位职工以办理社保的时间进行计算,中途停止缴纳保险则会相应停止,待再次工作后工龄裁继续累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