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同意离婚,但是财产分割有异议,夫妻有一套房,首付是男方(本人)付的23万,房贷55万也是我自己贷款的,目前连本带利还了15万了,也是我还的,其他的存款啥的就没啥,就是房子应该怎么分?还有她想要一套老房子,这是婚前财产,合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6 08: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该按如下规则分配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所购房屋,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出资等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子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合理。具体如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当这么分:
    1、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房产分割问题,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2、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应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为一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