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男方购买的,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名字,婚后有16万的房贷,但是女方无工作也没有共同还贷,都是男方自己房贷的,这种情况下女方争取房产,法院支持吗,另外会判给女方多少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6 08: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且该房屋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则判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且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可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就房屋问题协商不成,则交给法院判决。对于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这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对其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贷款购房离婚时,如果共同还贷的,房产归属由二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将房子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清的贷款就是产权方的个人债务,产权方需要补偿另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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