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损定损和汽修店价格差异大,一直拖着

消费者维权
2023-12-16 0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通过交警协商解决,如无法协调,可要求对方走法律程序
  • 法律分析: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的话,车主应该与保险公司客服联系要求协商。如果对方不积极参与协商,可以直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保存好事故发生时以及发生后车损情况的照片。
    如果车辆维修的实际费用比定损金额高出很多,车主与保险公司协商失败后提出诉讼。可以在诉讼阶段申请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依法由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第一,定损有争议可商榷解决。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张驰指出,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
    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并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第二,提前确定维修方式。
    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若损坏部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三,定损维修去同一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