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6 09: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1、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
    一、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对房子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