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查询自己是否被通缉

2023-12-16 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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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通缉的对象必须同 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二)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三)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人民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法律分析:被通缉了,一般群众通过网上查询是看不到的。因为网上通缉是一种公安机关对在逃犯罪分子进行通缉批捕的紧急措施。被通缉人信息只可以在警察内部,或者是公安部门内部信息网中才可以查询到。
    如果当嫌疑人出现,警察马上可以通过网络通缉信息进行对比,这样可以提高抓捕犯人的效率。因为被通缉人信息也属于个人隐私,不可以随意泄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被通缉的人自己知道。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等基本信息。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凭通缉令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羁押,并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进行核实,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百七十八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在口岸采取边控措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边控对象通知书,并附有关法律文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后,层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办理全国范围内的边控措施。
    需要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应当附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文书。
    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边控措施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出具公函,先向有关口岸所在地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控,但应当在七日以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全国范围内的边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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