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转让合同不需要备案。著作权转让登记备案是采取自愿原则。是否到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并不影响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是办理了备案登记,可以降低交易风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