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一人以无形资产占67%股份,一人以出资66万占33%(66万分5年,每年13.2万)假如第二年公司倒闭了,后面的钱还要补上吗?第二年可以不投吗?责任与利益是按实际金额算,还是认缴股份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6 10:54: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注册资金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依据,在有限责任股份公司里,股东是依据股东的出资额进行担责的。在公司倒闭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要用来偿还债务的。股东缴纳认缴股份资金应该在公司注册之初或者是股份制改革之初,不可能到了倒闭时才来缴纳认股资金,除非当初认股时没有实际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
    而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等于是注册资金是虚假的。已经到了倒闭的时候了,应该进行资产结算,没有出资的人没有必要再去补交那部分资金,只需在清算时将应该获得的利益中扣除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法律分析:不需要。注册资金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依据,在有限责任股份公司里,股东是依据股东的出资额进行担责的。在公司倒闭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要用来偿还债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