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12-16 11: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规定是:一般应先由原告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据。然后,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等进行相关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受理的,应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且确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判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向一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2、庭审,当事人按照二审法院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
    3、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向一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2、庭审,当事人按照二审法院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
    3、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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