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做牢了,判无期徒刑,今天是他进去的第五年,我想和他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个小孩,前几天刚和他爷爷吵架的,说去年我儿子用了他几千块钱,我老公进去五年了,不管是给小孩看病,还是上学,他们家一共花了不到一万块钱,但是我老公之前做生意的时候跟我爸妈借了有十万,我公公跟我爸妈借了有两万,结婚的时候我家陪嫁一万一,他家没给一分彩礼钱,现在我想离婚,小孩我带走,我想问一下,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和谈是不可能的。

离婚
2019-06-23 06:35: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所有,应该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