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撤销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6 1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通常不可以撤销。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婚后房产加名字的房产一般为共有,双方应按房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共同持有该房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是有效的。加上女方名字后,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女方的行为。
    产权登记变更后,该行为不可撤销。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要想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男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当事人依法自愿在房产证上添加对方的名字的,离婚时一般不可以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而房屋登记后,权利已经转移,无法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