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物权关系,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的,需要签订相应的
担保合同,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