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中规定:甲方因资产置换或公司经营策略需要回收租赁物时,甲方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清缴租金及一切费用后,无条件搬出,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合同终止。请问该条款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
2023-12-16 1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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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