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年单位给我交5个月社保,但是名字写错了,离职三年了,现在新单位交社保名字还是错的,社保局让找原单位盖章,可原单位已经联系不上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2-16 1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 法律分析:单位内部负责社保部分,自己公司指定的专人。社保经办人,一般从从事人事社保人员中确定,由单位的主管人员选派,不需要申请,到社会机构备案就可以了,变更也不需要申请。修改社保人名字可以通过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更改:
    (1)《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没有被单位聘用的,不需要此项);
    (2)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的情况说明(签署全名并按上指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如果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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