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不服是否可以上诉,法律有什么规定

起诉离婚
2023-12-16 1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不服可以上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一审法院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原告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向法院起诉,不建议上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离婚案不服可以上诉。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离婚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在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孩子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即当事人应另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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