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异地失踪两年,现在去法院宣告失踪,但是法院要当地派出所开证明,当地派出所又没有记录不开证明该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3-12-16 16: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失踪两年,你可以去住所地派出所出具下落不明的失踪证明,然后到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
    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草拟一份失踪证明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加盖公章的。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到派出所开证明。
    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
    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需了解详情,可以追问。


  • 当地派出所只能出具常驻人口下落不明的证明,但是这在法律程序上并不能产生当事人失踪的法律效力,还应该持该下落不明的证明去人民法院提起“宣告失踪” 的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会作出宣告失踪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