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4年多,生育女儿,家庭暴力,家庭冷暴力,多次提出无悔改,希望离婚,得到一些赔偿金,但是男方不同意,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想再拖着。应该怎么办,男方让我去起诉。

起诉离婚
2023-12-16 17: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处理办法: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不会判离。但若是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起诉离婚一般不要赔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女方起诉离婚,要提交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法医鉴定意见书、诊断证明及病历、公安机关对男方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等;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见: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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