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团共工作17年,该公司11年,公司搬迁一百公里外,说不去自动离职,是否可以选择不去,是否有经济补偿,疫情环保停工至今生活费标准,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6 17: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员工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的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单位搬到外地而劳动者不愿随往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2年不满
    2.5年就是
    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
    2.5年不满3年就是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公司停业,属于提前解散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公司呆了三个月,那么可以获得6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