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名下有两套房产,都是按揭,一套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另外一套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夫妻离婚,两套房子都给女方,但是由于房子都是贷款买的,还在还按揭,夫妻双方都有名字那套是男方公积金贷款买的,目前不能过户,想问:离婚协议书上注明,两套房子都判给女方,只有女方一个人名字那套就不存在过不过户的问题,另外一套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是否还需要采取其他什么措施才能证明是女方的?还是说不用过户,只需要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双方签字就生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6 1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了房子有两个人的名字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2、若是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有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1、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下,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则可以起诉,共同房产由法院根据房产登记情况、出资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个人房产一般不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住房,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