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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案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
2023-12-16 18: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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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分案申请要满足如下条件:
    1、分案申请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在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分案;
    3、分案的申请未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 专利分案申请的条件是:
    1、分案申请必须要提出分案申请,办理分案手续;
    2、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分案;
    3、分案的申请未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 专利分案申请要满足如下条件:
    1、分案申请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在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申请分案;
    3、分案的申请未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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