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跟男性结果四年没有生育,有一次宫外孕做了手术切了一侧输卵管,又有多囊卵巢综合征怀孕概率很低。于是在外面上班认识了一个男性朋友,有一次关系竟然怀孕了,在医院做了检查,医生都说是奇迹。现在女性要求出离婚,为有错方,如果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呀。如果需要赔偿精神赔偿金给男方,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呀。如何做到有效的离婚。

离婚赔偿
2023-12-16 20: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能否得到离婚赔偿与是否怀孕没有关系。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重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终止妊娠没有赔偿。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可以提出赔偿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有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