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财产有我婚前付首付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前已拿房产证,上面有我的名字,婚后由他装修,婚后家用与房贷都由我支付,他并未给我钱,请问现在离婚财产要如何划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6 2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时,对于结婚前房产分割的情况包括如下:
    1、如果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2、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
    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债务的应当返还。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离婚一般不予分割。如果是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可以请求分割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