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裁定驳回起诉生效10个月后,发现新证据,原告能否以新证据申请再审。

刑事辩护
2023-12-16 21: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不是另行起诉而是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法律分析:如果有新证据,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再行起诉有效期限内也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案件审理结束后发现新证据,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不需要另行起诉,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新的证据,并且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