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孕,男方要求打掉孩子,需要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12-17 02:1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打胎男方一般是无需赔偿的,但是男方有过错的除外。另外,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可以,男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女方赔偿的,相反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
    所以女方打胎遭男方索要赔偿能可以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要求赔偿是合理的,男女双方婚前属自愿同居,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怀孕后女方做了引产手术,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平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